广州日报社原社长黎元江被“双开”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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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3年07月24日03:53 北京晨报 | ||
晨报广州专讯昨天下午,广东省纪委、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媒体通报广州市原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、广州日报社原社长黎元江案,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案的查处情况。 日前,省纪委、省监察厅对黎元江、牛和恩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严肃查处。省纪委、省监察厅决定并报省委批准,分别给予黎元江、牛和恩开除党籍处分,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;鉴于黎元江、牛和恩已涉嫌犯罪,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 黎元江在担任广州日报社总编辑、社长和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,涉嫌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32.7万元、美元2.9万元、港元1万元;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送给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8.58万多元;收受礼金人民币6.36万元、港元5000元。 牛和恩在担任省交通厅副厅长、厅长期间,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57.3万元、港元26.2万元、美元1.9万元;滥用职权,为女儿的男朋友谢某揽工程谋利,给国家造成1.0031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。《新快报》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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